1)第十章 同住,本该是要尊重的_腹黑小狼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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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荞未能拒绝周渝同学的盛情邀请,也没能拒绝周澍的尾随。

  当唐荞带周澍出现在她与周渝约好的地点时,周渝立刻怒目相视。

  “你来干嘛?”

  周澍此时穿着一身看上去普普通通的休闲装,但周渝知道,那该死的一点都不普通,而她,向来讨厌这样的不普通。

  “陪你们逛街啊。”

  周澍说的理所当然。然后,周渝吐血,唐荞晕倒。

  周澍小的时候明明讨厌与她们混在一块的,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唐荞高中以前,那时候她与周渝自成一国,而周澍与虞舟他们,也是自己玩自己的,从他们每次一见她们就拿鼻孔对着天的态度看来,他们是看不起女生的。

  但事情怎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了呢?

  当年唐荞那封写满血泪史的信,经过唐姥爷的手,再经过唐舅舅的手,然后再到了周澍手上,唐舅舅请周澍同学替他代为转交给周渝。这封信一直到了周澍手里,其中的过程还是蛮顺利的,只不过,周渝看着手中厚厚的几张纸,不禁有些好奇,唐荞也不过才回去小半个月,怎么会有那么多话要跟周渝说。他不懂女生,但又实在是很好奇,唐荞在信中到底写了些什么。

  于是,周澍怀着一种心安理德,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偷窥别人心思的坚定信念,擅自拆开了唐荞写些周渝的信。

  而远在H市的唐荞,还有正在上晚自习还没回家的周渝,对于此事一无所知。

  如果唐荞知道后来的一切,包括周渝对她态度的转变,全部来自这封信,她一定会找根绳子解决自己,并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手欠的写那封自述血泪的信。

  唐荞断断续续花了近一个小时写的信,周澍只花了十来分钟就看完了。这期间,他嘴角抽搐了六次,眼睛抽筋了八次,捂着肚子笑了四次……

  周澍第一次发现,唐荞原来这么有意思。他不由得想起唐荞中考的前段时间,她神经兮兮的拿着一个信封来找周渝,周渝那天刚巧跟他大伯却看马戏了没在家。唐荞在抱怨了一番周渝去看马戏居然不带上她之后,居然将那封信塞在了他手里。

  周澍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唐荞。

  “虽然你还小,不过好歹你也是男生,你帮我看看这封情书,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的。”

  唐荞一点也没有介意的将自己的小秘密说出来。

  倒是那时候才十一岁的周澍,黑着脸,明显的表达自己的不悦。

  他真不明白,眼瞅着她与周渝就快要中考了,她们两个居然还这么闲,一个人闲的去看马戏,一个心闲的给男生写情书。女生都是这样的吗?

  周澍并没有按照唐荞的期望对情书中的内容指点一二,因为他压根就没有看那封情书,而是直接将信封扔进了一旁的垃圾筒,然后在唐荞不可思异的目光中,将他吃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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