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 人剑交易(下)_诡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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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你还想继续现在这种生活?你要知道,现在已经没人替你照顾见华了。不过,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接见华到警员宿舍住。”我给他递了根烟。

  “已经戒了。”他把烟推回,“我可不放心把妹妹交给一个闲来没事,喜欢以毛手毛脚来活跃气氛的金鱼佬。等我把事情办好后,就会见华一起生活,戒烟就是为了不影响她的健康。”

  (“金鱼佬”即怪叔叔,粤语方言,多指有恋童癖或露体癖的中老年男性。典故源自香港一件案件:某中年男子出于诱拐的目的,在天台上养了些金鱼,并对一些小女孩说:“小妹妹,叔叔带你去看金鱼好不好呀?”将对方诱骗到天台上后便伺机侵犯。此案被揭发后,“金鱼佬”便成了怪叔叔的别称。)

  “这话要是让悦桐听见,她肯定后悔没多甩你几巴掌。之前她不知花了多少心思也没能让你戒烟,现在你却为了见华戒掉。”

  “聚旧就到此打住吧,我让你过来是有件事要你帮忙。”他将背上的大盒子取下,交到我手上。

  盒子是木制的,长一米有余,宽二十多厘米。背后有一跟背带,能方便起背起来,不过捧在手里有点沉重。我呆望着手中的盒子,不明就里地问道:“这是什么?”

  他答道:“是古剑坤阖跟仁孝。”

  我先是一愣,随即将盒子打开,里面的确有两把古剑,其中一把是两年前失窃的坤阖,另一把是断开两截的仁孝。

  “你给我干嘛?它们可是你的犯罪证据呢!”我惊愕道。

  他笑道:“犯罪证据?有趣,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我把坤阖失窃,雨钦目击他带着半截仁孝离开防空洞,在吴威夫妇遭到纵火的住所中发现他的打火机,以及在王志均家中发现他的指纹等事逐一道出,并告知警方怀疑他跟这些案件有关。

  “嗯,坤阖是我偷的,仁孝也是我拿的,但警方拿不出证据证明我犯罪,充其量只能说我玩忽职守。至于打火机……”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递到我手上,“虽然我已经戒烟了,但还是一直带在身上,在火灾现场找到的那个大概是文福伪造的。”

  我拿着打火机仔细观察,跟文福给我看的照片相比,手中这个的颜色要暗黄一些,明显是因为使用时间较长的缘故。也就是说,眼前这个才是真品。

  “那指纹又是怎么回事?”我实在想不通他的指纹为何会出现在凶案现场。

  他语重心长地答道:“阿慕呀,你得多注意这个社会的变化。在这个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经验有时候会等同于偏见。现在有一种玩意叫‘指纹套’,能复制指纹。一些经常迟到早退的人,会用这玩意来混过指纹考勤机。当然,若有意陷害他人,也可能用来在凶案现场留下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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