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十四章 雾中见故人_火枪未能击穿裤袜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两个都不在,白予决定,狗放一边,先找猴子。

  猴子不在家里,就应该在酒铺,比狗好找。

  出门,白予直接去了猴子小徐经常“光顾”的那间酒铺,没有见到这货的身影。

  离开酒铺,白予直接转道去找狗,小徐这猴子,说不准是终于明白了薅羊毛不能逮着一只羊薅的道理,又或者这间酒铺的酒喝腻了,换了一家祸害。

  白予不可能挨个酒铺去找,只能先去找狗。

  连续去了几个华莱士经常停留的地方,也没看到这狗的身影。

  白予决定,放弃。

  狗,说一千道一万,也还是一条狗,现在,白予没那么多时间精力浪费在他身上。

  毕竟,去松雾谷,才是正事。

  还是那句话,人永远比狗重要,狗,丢了就丢了。

  丢了正好,白予也不用费时间遛它了,直接出发去松雾谷。

  这边,白予找了个机会,蹭了一辆出城往北马车。

  另一边,沐川医馆的内堂,张云苓正在收拾整理行装,将药物,干粮和灌上水的皮制水壶,放入药箱。

  从自己的柜子中,拿出一把单发手枪,一对峨眉刺,一把匕首,收在腰包之中。

  换上一身青黑色劲装,内穿棉钉软甲,一双黑色厚底布靴。

  松开发髻,扎成马尾,张云苓拿出昨夜就写好的书信,刚放到桌上,辛夷便推门而入。

  两人相顾无言,犹豫了半晌,见辛夷不说话,张云苓背上药箱,离开屋子。

  “站住。”

  辛夷叫住张云苓。

  张云苓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向辛夷,“三年了,我没想到,三年之后,你第一次和我说话,会是这样一句话。”

  三年前,张云苓离开西川的乐山,来到汉昌,辛夷并没有反对,此后,张云苓的吩咐,她也依然照做,但,只要面对张云苓,她就一个字也不说。

  一直持续了三年。

  辛夷一张脸没有任何波动,只是冷冷的说,“我打听过了,进入松雾谷的人,到现在,没一个出来。自己的命重要,还是别人的命重要?”

  张云苓目光直视辛夷,“自己的命重要,但是,承诺,比自己的命,更重要。我答应过纹鸢,要好好照顾雁书。”

  “你简直和死老头一模一样,愚蠢,固执,自以为是。”

  辛夷刚刚说出这句话,张云苓的巴掌,已经举了起来。

  但最终,张云苓化掌为拳,然后缓缓放下了手臂,叹了口气,“义父,他是真正的英雄,作为她的女儿,终有一天,你会明白。”

  “不通世故,恃才傲物,只能灰溜溜从京城回到西川,轻信他人,背上债务,差点家破人亡,母亲关心她,他只会一句‘男人的事,女人少管’,呵,这算哪门子的英雄,他救了你一命,给你饭吃,教你医术,你崇拜他,可以,但想要我和你一样,下辈子也不可能。”

  辛夷大声宣泄着,这番话,

  请收藏:https://m.bqgrr.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