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百四十一章 怀璧其罪_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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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都是完全无用的部队!”年月日,东方县联合省驻东大使馆内,来自三级议会的外交官希罗尼穆斯·范贝弗宁赫神情激烈地评论道。

  此时坐在他面前的是大使康拉德·范博伊宁根,刚刚从巴塔哥尼亚“旅行”归来的他对自己副手的意见表示赞同,因为荷兰数量稀少的陆军真的是烂透了。充当陆军的一般是混不下的新移民(每年都有很多德意志人、法国新教徒涌入联合省),按照范贝弗宁赫的法就是“非常低下的那类人”、“做海上工作的平民”、“酒吧与妓院里的常客”、“阿尔蒙纳孤儿院出产的渣滓”,士气听起来就不会很高。

  而另一个比较诡异的是,这些士兵一般都是市属的,不属于省、更不属于国家,非常奇特,大概与联合省松散的政治制度有关。他们白天的时候在城市里巡逻,晚上则返回军营休息,操练的时间不多,因为他们更多地承担的是警察的职能,而不是野战部队,所以压根不需要太过高超的战斗技能和相对严酷的纪律。

  至于夜间的巡逻由谁来负责,很简单,这活一般来由民兵承担了。而荷兰的民兵也比较奇葩,虽然其法律上规定所有-岁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这源于上个世纪反抗西班牙人统治的年代),不过为了维持尽量多数量的民兵和减少财政开支,政府要求民兵个人负担枪械、装备的采购维修以及日常训练费用。白了,就是政府要求民兵自备装具枪械、自带干粮、自费训练,这造成了只有中产阶级才能当得上民兵,普通工人和农民就被排除在外了,因为他们没有钱。

  因此,荷兰民兵(占据了该国武装力量的主体部分)按照鹿特丹某位编年史作者的话来就是“……奥兰治亲王把城镇的所有民兵都变成了中产阶级市民的团体,他们定期聚会、喝酒、游玩,什么都像,就是不像军人。在圣神降临周(hitsuntide),各市的所有民兵连在射击场上集合,接受上级的检阅和市民们的欢呼,阅兵之后则是盛大的寻欢作乐的节日。年莱顿市民兵团体的头头们就雇佣了个酒保在阅兵场上提供服务,所有民兵都决心要维护他们作为老饕和酒鬼的名声,因此大吃大喝、纵情欢饮,极大促进了民兵之间的同袍情谊,唯独没有增加战斗力,而这也难怪归正宗的教士们对此颇有微词了,因为这很显然亵渎了主的节日却一事无成……”

  职业士兵平时驻扎在花花世界的城市里,是“酒吧和妓院的常客”,而民兵则更像是一个社会联谊群体,这联合省的武装力量有多渣可就不难理解了。不客气地,比起几十年乃至上百年前反抗西班牙人统治年代的有血性的低地民兵,现在的荷兰民兵已经被财富腐蚀,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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