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百零五章 天涯海角(四)_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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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砰”的一声脆响,一头翼展达米的庞然大物从天空栽了下来。莫茗将做工精良且装饰着宝石、象牙等饰品的火枪交给随从,然后兴致勃勃地前去查看自己的猎物。

  这是一头巨大的安第斯兀鹰,翼展米,从喙到尾端足有米,平时以自然死亡的原驼为食,有时候也会吃一些美洲狮吃剩下的牛羊尸体。莫茗射杀的这头便是,当时他和护路队的一些年轻军官们正在出游——顺便捕杀一只经常袭击居民牛羊的美洲狮——结果就遇到了这只正在啃噬死亡黑牛的兀鹰,结果被莫茗一枪射杀。

  值得一提的是,莫茗在较远的距离上一枪击中这只兀鹰,倒不是因为他的枪法或者运气好,而是他使用的乃是土豪级别的玩具——一支做工精良的线膛枪,就连其专用的金属子弹也是纯手工打磨的,其精度之高完全体现了工匠们精湛的手艺。

  这种枪已经在欧洲的贵族们之间流传了一百多年了,路易十四的父亲以前打猎时使用的就是这种线膛枪,其铜质子弹是工匠们手工打制的、枪管也是由经验丰富的工匠用机器拉制的,造价——主要是子弹的造价——极为高昂,因此也只在贵族之间流行(打猎的时候可以显示自己枪法“高明”)。

  至于说造价低廉的次一等的线膛枪,比如使用米尼弹的步枪,因为陆军的强烈反对而被禁止普及。目前只由北方兵工厂秘密制造了十余枝,外加部分弹药,由宪兵队军官亲自押运送往库页岛,交由精挑细选出来的“猎兵”秘密使用,以评估性能。每一枝枪、每一颗子弹都有编号,宪兵队全程监督,严防任何一颗子弹流传到外界去,因为这种极易仿制的技术一旦泄露(事实上欧洲人只要捡到一颗子弹就能猜得**不离十)出去,对目前以火炮为主要作战方式的东岸陆军将是灭顶之灾。

  因为到了那时候,步枪无论是精准度还是射程方面都将超过火炮,士兵也不用再排成密集的队形来遭受火炮的蹂躏,战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对于以大量高精度、高射程、轻便火炮为主的东岸陆军来说,无疑是很难接受的。因此他们在与自然科学研究院和两家军工企业扯皮三年之久后,才终于首肯小批量制造了一些送到远东战场去评估性能。

  “小徐,猎物也送你了,呵呵。”莫茗只看了一眼兀鹰便失去了兴趣,然后朝紧跟在自己身后的徐向东说道。

  徐向东穿着一身深蓝色的陆军军服,腰悬军刀,手握短管马枪,此刻闻言顿时连连告谢,然后喜滋滋地去背猎物了。几名护路队的士兵也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准备去打下手,这个刚满21岁的年轻人的父亲是骑兵创始人之一徐宇少校,定远军校骑兵科毕业的他已在沙城堡训练了三年民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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