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零四章 交锋_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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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织云住的地方地段很好,出去拐两条街就是宝丽莱,左转是舞厅,右转开个二十分钟就是回力球球场,想想都知道有多适合开宴会,隐秘性好不说,还方便私下交际,净商量那些见不得光的买卖。

  王佩珑死鸭子嘴硬,嘴上咬死了说不想去,可事到临头,她是不去也得去,因为万显山心血来潮,发话要带她去见见那群叔伯,这种场合见一面没坏处只有好处,以后佩珑登台,这些人就都是人情,可以换成钞票,换成不同的路子。

  捧戏子也算是一桩高级娱乐,何况佩珑还是他养的,更和那帮下九流的下三滥不一样,他自己感觉好还不算,还要所有人都高看她一眼。

  万老板的面子,他们还能不给吗?

  王佩珑也很清楚这点,所以她明晓得林织云对她也早有耳闻,两个人撞在一起,不说应该,是铁定会出点什么事情,也还是去了。

  好在年纪依然是优势,还可以童言无忌再顶一阵,年纪大的不好跟年纪小的硬碰硬,有什么好慌的,她可是一点都不慌。

  王佩珑满怀信心地去了。

  可惜还是吃亏,亏在没-胸没屁股,穿什么都像套了层好看的麻袋,万显山跟洪双喜都习惯了,林织云却是一眼就看出了不寻常——小丫头片子不显山不漏水,一个人卯足了劲发育成长,当初的小眼睛已经变大,变得大大的,敢情还是一双桃花眼,那个眼睛真是有光一样,专盯她想盯的人。

  很好,这不是棋逢对手,而是对手不请自来。

  林织云私下打听过,外面都晓得万公馆养了个半大的大小姐,这‘大小姐’还是万显山亲口认下的,不知道是抱着个什么心理,自己又不是没女人,又不是生不出,都不晓得万显山这是犯了什么瘾,养什么不好,养猫都比养个小丫头强!

  说起来还是心有不甘的,自己半只脚都要踏进万公馆,最后愣是没进去,多半也是这一位的功劳。

  可以心中不平,但是不能外露,林织云好就好在识时务,眼见在场宾客都到的差不多,就迎上去,摆出半个女主人的派头去招呼客人,里外都很周到,就连黄老板上来她都装的很好,好像自己被赶出宝丽莱无处落脚,都不是他的错一样。

  万显山是借她的名头广邀贵客,跟他以往的做法都差不多,林织云先出面,软言软语地跟人家先通通气,通不过再是他上,可谓互相抬轿,先软后硬,非常讲情面。

  林织云晓得万显山不喝酒,原因也是好笑,酒量太差,吃个酒酿都要考虑再三的,传出去真是没多少人信的,万显山一本正经地讲出来更是好笑,她记得自己当时笑了好久。

  “今天来的人不少。”

  她端上一杯红酒穿梭于众人,游鱼一般自如,游到万显山身边才稍稍停下,凑近了说:“陈先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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