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六章 争锋相对_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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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保险起见,王佩珑拉着陈凤年在阳台窃窃了老长一会儿,对其是全方位地进行了叮嘱,最后眼看陈凤年一概都点了头,没有不答应的,她才施施然从包袋里掏出自己那面小圆镜子,想要揽镜自照,重新梳妆一下。

  秋天夜露重,傍晚又有寒风,她为了漂亮,就只穿了身墨绿色的绒面旗袍,盘扣上镶了三颗水钻,大衣一脱连条披肩都没有,典型的要风度不要温度。

  陈凤年注意到了,低着头悄悄地往右边跨出一步,似乎是想为她挡住风口,不让风吹乱她的头发。

  佩珑一向最要漂亮,他知道。

  微风轻拂,陈凤年下意识吸吸鼻子,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是那种老派人用的熏香,沉淀很深,停在衣上留有余温。

  佩珑不喜欢脂粉盒里那种香气,嫌它们低俗,她有时不赶时间,就会再仔细往脸上抹一层香膏,味道也很好闻。

  陈凤年眷恋地,又不作声响地,偷偷呼吸了好几次;

  在这场纸醉金迷的脂粉戏中,他承认他已爱上这股香气。

  爱和喜欢,多美好的字眼,佩珑总是在他面前宜喜宜嗔,他知道她是什么打算,但是并不认为这叫心机,他只是喜欢她,她总让他时刻都抱有新鲜感。

  怔怔地注视她冶艳的侧脸,他发觉佩珑静下来时,静态比动态更摄人,那种容光逼人而来,叫他心醉。

  他自认他是醉了,于佩珑乃是真切的喜爱,就是不知她是否跟自己一样,也是非常的喜爱自己。

  .......可惜今夜这个问题注定得不到答案,因为他眼中的女人仍在补妆,无暇跟他一道感慨。

  王佩珑完全没空管他,自顾自地对镜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妆容,还是嫌颜色不够浓,就又往嘴上抹了一层樱桃红,她的唇形生的好,曾经万显山就这么说过,如今凤年也这么说,她的唇形生的是真好。

  终于,风不吹了,妆也毕了,她这才挎着凤年,像挎着独享的战利品一样,风姿摇曳地重新进了场。

  那些个代表惊艳的抽气声,还有女人们羡妒的目光,凤年不享受,她是享受的。

  不然她憋着一口气,在老相好的地盘上打扮的这么漂亮干什么。

  就是要大家看看,她和陈家的三少爷站在一起真真是一对璧人,就算家世上短了一截,称不上是天生一对,可就从外在的般配程度来讲,也断没有谁高攀不上谁的说法!

  王佩珑和陈凤年占据舞池中央,在白毛子乐队一曲一曲的演奏下一口气跳了三支舞,惊艳程度可谓达到顶峰。

  她对交谊场上的跳舞颇有心得,在凤年温润又充满爱意的眼神下更是非常快乐。

  跟着凤年又跳了一个滑步,她的足尖跳跃,转变了方向。

  眼前是一片流光掠影,她看见宾客里站了万显山。

  姓万的站不远,穿戴的极其精神,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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