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四章 据理力争_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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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笑声从胸腔里透出,沉沉地,传进耳朵振聋发聩:“忘了不要紧,我帮你重新想起来。”

  ...............

  一场事毕,鬼使神差地,万显山抚摸着她的脸颊,动作依然是熟稔、温和,久久地,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他说:“还是你最好。”

  这样的话语似是茫茫的浪潮打向她,漩涡一样,窥不见其中的暗藏的锋芒。

  而她沉浮其中,寻不到方向。

  王佩珑觉得累极了,她要睡了。

  在陷入真正的黑暗前,她由衷地想,还是凤年温柔,还是他最好。

  幸好她没有说梦话的习惯,不然或许万显山会更生气,因为她做的梦里他只出现在开头,剩下的人都是凤年。

  她并不是个博爱的女人,一颗心脏也是普通人的大小,所以她只能装下这两个男人——曾经的,和现在的。

  王佩珑不太睡的惯万宅的大床,但她睁开眼睛时,外面的太阳已经升的高高在上;

  不光太阳,万显山也高高在上,在她没醒的时候,他就已经换好了衣裳,用胶状摩丝打理了头发,正坐在沙发上用读尺很仔细地看着报纸,小茶桌上放着下人端来的早餐,是很简单、很精致的清粥小菜,和她小公馆里的清粥小菜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王佩珑拿手背挡住脸,她被太阳光弄得眯了眼睛,恍惚就看见他放下报纸,就那么背着光,朝床边走来。

  万显山的心情看样子很好,女人赖床不起不是好习惯,是奢靡懒惰的前奏,男主人看见随时都要发牢骚的,可万显山他并不在意,侧身坐到床沿,反倒问她现在肚子饿不饿。

  王佩珑发尾都睡的翘起,懵的厉害,说你吃吧,我不饿。

  说话的时候她的表情不太自然,一方面是没睡醒,一方面是即便没醒,她的脑袋也该醒了,万显山这样的若无其事,她总不能跟他一样,她每天要算计的事情那么多,首当其冲就是怎么背着面前这个男人,偷偷寻回她的凤年。

  她说不饿,万显山却觉得她饿了,要她起来喝点粥,以前佩珑在他身边一天三顿都有保障,现在换到戏班子里能有什么好,忙起来顶多一天一顿,他看她的小脸蛋比两年前还要尖上一些;

  虽然经过一阵摸索,他发现她的身-体的确是长开。

  看到喜欢的人长肉总归是心情好,万显山伸手替她将衣服拿到床边,是一套崭新的莨纱旗袍,他非常不介意替她亲手换。

  昨天的衣服因为在床上东揉西皱的缘故,已经糊成一团,早被下人拿去换洗了,王佩珑一看那配色就头疼,万显山和凤年显然是两个极端,凤年喜欢她素,万显山就喜欢她艳,艳冠群芳的艳,走出门她压根就不用自我介绍,人人都晓得她是万显山的女人,是万老板的姨太太,万显山将她打扮好看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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