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四章 明月_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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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说啊,我能给的一定给你。”

  她不知道自己有口无心,但是听者有心。

  洪双喜的喉结一动。

  他倒是差点就说了,说你,我只想要你。

  可是这话让他觉得怪异,怪异的不合时宜,所以他说不出口。

  最后他决定忽略她刚才那句话,又跟她磨叽了起来:“你之前不是骂我走狗,怎么现在想通了,要放低身份跟我谈?”

  “诶诶诶!话不可以这样讲啊。”

  王佩珑反驳他道:“我对你向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没跟你见外过呀!”

  她伸出食指,指自己头顶上那一片蓝天,意有所指一般的,笑着说:“把你当狗的人是他,又不是我。”

  这话可一点没错。

  他不说,万显山不说,但事实上,他就是别人的一把刀,一条狗。

  “我要是他,我就不这样对你。”王佩珑很有心地察言观色,又说道:“你看你脸上这道玩意儿,估计也是他打出来的吧?”

  洪双喜点点头,单手抚上了面颊;

  半晌,他很突兀地笑出了声:“是。”

  王佩珑于是露出会心会意的表情,还有一点儿吃到八卦的小惊喜:“我就说吧!”

  这在她看来就是点到为止了,是聪明人之间的交谈,她累死累活,将心中的忐忑冰缩成面具,面孔上做的干净漂亮,是一点点的破绽都不敢露的,可每一句话在脱口前都是浓缩和精简,经过了反复演练,不演练根本就没法说下去的。

  光是这样她手心都出了汗,王佩珑想自己真是疯了,这样青天白日地撺掇着旧情人的跟班去反头上的天,但凡丑鬼对万显山的忠心程度再高上那么一毫米,她这种行为就跟找死无异。

  而洪双喜在她的忐忑中沉默,忽然开口:“先去吃饭吧。”

  王佩珑一拨头发,眼不错珠地盯着他。

  洪双喜继续说:“吃饭的时候,你最好仔细想,事后应该给我什么好处。”

  王佩珑放下拨头发的手,暗自松了一口气。

  事情成了。

  心中的一件大事落了地,她重新恢复了轻盈灵巧的身姿,开开心心地指路去一家熟悉的西餐馆子吃饭,经过丑鬼身边时还心情大好地抓了他一把,在脖子上留下淡红色的三道印子。

  “交易还没成,先给你盖个印!”她一头扎进车里,笑声咯咯咯地传来:“你要是敢反悔,我就恶人先告状,跟他说你对我动手动脚,让他身边的人先来打死你!”

  洪双喜被她抓了一把,然而根本没觉得冒犯,就是脖子痒痒,和看到她被强邀来唱戏的那一晚一样,痒痒。

  能被名伶光顾的西餐厅果真不一般,不是一般的好吃,量不大但是美味,洪双喜很少有机会坐到里面点上一客牛排吃吃,不是万显山不许,是他本人不适应,他不是那种能将刀叉使用得当的人,他有点像几百年没见过世面的老饕,是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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