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三章 能破案_国民法医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到了省厅的刑侦局或者刑侦总队,其性质也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业务的成分更少了。绝大多数的省厅刑侦局,自己都是不办案的,刑侦局也只是省厅内的一个普通部门了。

  不过,如此浓缩的省厅刑侦局,其内部人员,不说个个都是高手和专家,但能派出来督导案件的,肯定是不简单的。

  有省厅刑侦局的参与,也让在场的刑警们的兴奋度,不断的积累了起来。

  “接下来,我给大家读一下326失踪案,现在叫326绑架杀人案的有关文件,以及重组专案组的安排……专案组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分别是柳景辉,高强……”余温书在市局里的职责,与黄强民在县局内的职责相当,只是平台大了100倍而已。

  来自宁台县局刑侦大队六中队的副队长魏振国,以及江远等人,在余温书主持的会议上,没有丝毫表现的机会,只听着他朗读文件和讲话。

  用了将近10分钟,余温书才将话题拉了回来:“根据专家研判,初步认为,326绑架杀人案,主犯谭勇,不止参与了一起凶杀案。”

  呜呜呜。

  发出叫声的,是电风扇的声音。

  众人非常平静。

  看到省厅的人都出现了,就好像从卧室的大衣柜里刨出一个穿着你的衣服的男人,他总不可能是来修空调的吧。

  同样的,谭勇案要是就死了一个人,省厅还派来两个人,岂不是多余。

  “柳处,你来说吧。”余温书将位置给让了出来。

  “我在这里说就是了。”柳景辉站起身,道:“326凶杀案有几个疑点,第一,主犯谭勇称,自己绑架丁兰,是求爱不成,恼羞成怒的冲动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将其丢到高速公路旁,吓吓她,之后再次冲动,发展到了强……奸……强……奸后,他本想带丁兰回自己房子,杀人埋尸,结果因为丁兰的哀求,变成了挖掘地下室以囚禁。”

  柳景辉用锐利的眼神扫视着四周,缓缓道:“这里最不合情理的地方,在于谭勇将丁兰带回长阳市这件事。从宁台到长阳市,中间要经过收费站,还有抽检,冒这么大的风险,只为了将丁兰带回自己空置的房子以杀人埋尸,这不合常理。谭勇在交代的过程中,一定是隐瞒了关键之处。”

  柳景辉看看周围刑警们的反应,继续道:“谭勇是做工程的,懂得使用工程车辆,有熟悉的工地,弃尸的选择很多。他声称开挖地下室,是为了埋尸,因为丁兰的乞求和主动服务,他才决定从埋尸转为挖掘地下室……这样做的难度和风险,比在野外或工地埋尸大吗?有这个必要吗?尤其是地下室的挖掘要用到一些机械,谭勇专程运来,并不容易吧。”

  “另外。谭勇作案至少四起,包括我们从地下室里挖掘出来的女尸,也是一名卖悳

  请收藏:https://m.bqgrr.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