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四章 据理力争_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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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显山慢条斯理地、不急不缓地,将口中的这道大菜,享用殆尽。

  这让王佩珑感到神奇,因为居然真的有人能做到面上从容不迫,手里也从容不迫,从剥开盘扣,再到褪下外衣,他这一系列的动作,几乎全可以用温柔二字来形容;

  可他从骨子里,就不是个温柔的人。

  幸好,万显山做出的假象很快就被击破,只要一落到实际行动上,不论什么样的猎物,结局早就注定了,注定要被他拆吃入腹,从里到外的,一遍又一遍。

  简单点说,就是痛一半快活一半。

  王佩珑总觉得这种事,通常只有你情我愿了,做起来才有滋味。

  可惜想是这么想,她的身心已经无奈的被各分两半,心是痛恨的,无奈身不由己,万显山的碰触陌生又熟悉,闭上眼时是远在天边,可当她睁开那双水汪汪的杏眼,他就在眼前。

  痛恨的人,与其说是万显山,其实自己也算一个,因为此刻他们终于是彻底地面对面了,彻底的摊开一切了。她恨他,那样恨他,可他同样也熟悉她,从开始到现在,他从来都有办法,叫她用身-体作出回答。

  王佩珑在朦胧间就想,酒精,果然是好东西。

  她感受到动静,他恶狠狠地,似乎是存心不想让她好受,万显山的力气她是知道的,他的手掌那么大,几年前他就是那么大,不费吹灰之力的,就能捏死她。

  ......对的,他肯定是记恨她,她光明正大地找了另一个男人,明晃晃去刺他的眼,毫不避忌;她还大言不惭,说自己有多么喜欢凤年,现在报应来了,他要惩罚她了,她今晚真是心灵和肉体一齐受到煎熬,她这叫活受罪。

  可明明刚才,万显山还那么好说话,那么温柔地跟她说话。

  他还端着酒杯骗她,还要她乖乖地,他只要她听话。

  有那么一瞬间,她都以为自己是返老还童了,她所处的依然是那一年的秋天,那时恰逢她情窦初开,刚学会爱一个人,便爱的酣畅淋漓,爱的无法无天。

  那些时光,确然是当得起‘绚烂’二字的。

  汗水划过额头,流过眼角,王佩珑突然觉得有点委屈,突然觉得这样很不好受,她两年前有哪次没有乖乖的,有哪次没有听话,这个男人说的什么她都听,可是听话的下场又是什么,她又得到了什么?

  太苦了,真的太苦了,她真是恨透了听他的话。

  原来跑的再远都要物归原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她得不到相应的感情,最终也只是一个“物归原主”,可见她并没错恨他。

  在晕眩之中她忍了再忍,依然忍不住,还是要伸手推他,甚至差一点就要求饶。

  好在,她忍住了。

  万显山被她一推,停了一下,就一下,两只黑眼睛,黑压压地看向她。

  “小东西,以前的本事都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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